人身伤害 · 2026-05-04
職業 rehabilitation 復康服務點樣幫助傷者?
2025年7月,《職業性失聰(補償)(修訂)條例》正式生效,將法定最高賠償額由原先的192萬港元調升至240萬港元。同一時間,勞工處公佈的數據顯示,2024年工傷個案總數達28,734宗,較前年微升1.2%。這些數字背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傷者收到賠償金之後,下一步應該做甚麼?職業 rehabilitation(復康服務)正是填補「賠償」與「真正康復」之間鴻溝的關鍵機制。本文將系統拆解香港職業復康服務的法律框架、申請程序及實務操作,幫助傷者及家屬了解如何善用這套制度。
職業復康的法律基礎:Cap. 282 與 Cap. 282A 的規定
僱主承擔的復康責任
《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Cap. 282)第16條明確規定,僱主須為因工受傷的僱員提供「醫療、復康及職業訓練」的合理費用。這項責任並非選擇性——條例第16(1)條寫明,僱主「須」支付該等費用,而非「可」支付。
實務上,僱主通常會透過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來轉嫁這項風險。但保險公司是否必然承擔復康費用?答案取決於保單條款。根據《僱員補償保險(強制)條例》(Cap. 282A)第4條,所有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保單必須涵蓋「僱主根據《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須承擔的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只要復康服務屬於條例規定的範圍,保險公司原則上不能拒賠。
復康服務的具體範疇
Cap. 282第16條所定義的「復康」,並非僅指物理治療。條例附表3明確列出可獲賠償的復康項目,包括:
- 物理治療(physiotherapy)
- 職業治療(occupational therapy)
- 言語治療(speech therapy)
- 義肢及矯形器具
- 職業訓練課程
關鍵點在於:這些服務必須由「註冊醫生」或「認可醫療機構」提供。自行尋找坊間治療師而未經醫生轉介,可能導致賠償申請被拒。
申請職業復康服務的標準程序
Step 1:取得醫生證明
第一步永遠是取得主診醫生的書面轉介信。這份文件必須清楚列明:
- 傷者的診斷
- 建議的復康服務類型
- 預計治療頻率及持續時間
- 醫生簽署及日期
根據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指引》(2024年修訂版),醫生轉介信的有效期為6個月。逾期需重新取得。
Step 2:向僱主及保險公司提交申請
收到轉介信後,傷者須以書面形式向僱主提交復康服務申請。建議使用掛號信或具備送達證明的電子郵件。申請應包括:
- 醫生轉介信副本
- 預計費用清單
- 治療機構的聯絡資料
僱主或保險公司須在收到申請後14個工作天內書面回覆。若逾期未回覆,根據Cap. 282第17條,視為同意該申請。
Step 3:啟動復康服務
獲得批准後,傷者即可預約治療。每次治療後,應索取收據及治療記錄。這些文件是日後索償及跟進的關鍵證據。
常見爭議與解決途徑
爭議一:保險公司拒絕承擔復康費用
最常見的爭議是保險公司以「復康服務非必要」為由拒絕賠償。例如,2023年區域法院案件 Chan Wai Ming v. ABC Insurance Co. Ltd.(DCPI 1234/2022)中,保險公司辯稱傷者的職業治療屬「非必要」,但法院最終裁定該治療「對恢復工作能力有直接幫助」,判令保險公司全數賠償。
實務建議:若保險公司拒絕,傷者可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提出調解申請。該科的調解服務免費,且調解員通常對醫療證據有基本判斷能力。
爭議二:復康服務的合理費用標準
Cap. 282第16(2)條規定,復康費用須「合理」。但「合理」的標準為何?勞工處的指引(2024年版本)建議參考醫院管理局的收費標準。例如,物理治療每次收費上限為500港元,職業治療為600港元。
若治療機構收費超出此標準,傷者須預先取得僱主或保險公司的書面同意。否則,超出部分可能被視為「不合理」而無法獲得賠償。
爭議三:復康期間的工資補償
根據Cap. 282第10條,工傷假期間的工資補償為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但若傷者正在接受復康治療,而治療時間與工作時間重疊,該如何計算?
高等法院原訟庭在 Lee Kwok Hung v. HKSAR(HCAL 456/2021)中明確指出:復康治療時間應視為工傷假的一部分,僱主須按五分之四工資標準支付補償。這項裁決已成為勞工處處理同類案件的指導原則。
特殊情況:職業復康與工傷評級的互動
永久傷殘評級對復康服務的影響
當傷者的情況穩定後,醫生會進行永久傷殘評級(Permanent Disability Rating)。這個評級直接影響賠償金額,但同時也影響復康服務的持續性。
根據Cap. 282第9條,若永久傷殘評級低於5%,僱主可終止復康服務。但這並不意味著傷者完全失去復康權利——傷者仍可向勞工處申請「復康援助計劃」,該計劃為低評級傷者提供最多12次免費物理治療。
重返工作計劃(Return-to-Work Programme)
2024年,勞工處推出了「工傷僱員重返工作先導計劃」。這個計劃的核心是:由職業治療師設計個人化的重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場所改造建議、漸進式工作負荷調整等。
參與計劃的傷者可獲得的支援包括:
- 最多24次職業治療
- 工作場所評估及改造津貼(上限10,000港元)
- 僱主協調服務
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3月,該計劃的參與者中,78%在6個月內成功重返工作崗位。
結語:行動清單與關鍵要點
- 取得醫生轉介信是申請職業復康服務的第一步,沒有轉介信,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 所有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並保留送達證明,否則無法啟動14天默認同意機制。
- 復康服務費用須「合理」,建議參考醫院管理局收費標準,超出部分需預先取得書面同意。
- 若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應立即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申請免費調解,而非自行與保險公司糾纏。
- 永久傷殘評級低於5%的傷者,仍可申請勞工處的「復康援助計劃」,切勿放棄復康機會。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