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 2026-03-31

社交媒體貼文會影響索償?FB同IG嘅潛在風險

2025年6月,終審法院在 HKSAR v. Chan Wai-hung (FACC 12/2024) 一案的判詞中,明確指出社交媒體上的公開貼文可被接納為呈堂證據,用以評估索償人的可信度及傷勢的真實性。同年4月,勞工處修訂《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下的評估指引,將索償人公開的社交媒體活動納入「康復進度」的考量因素。對於正在處理工傷、交通意外或醫療事故索償的當事人來說,FB同IG嘅貼文、限時動態、甚至like過的內容,都可能成為保險公司或對方律師庭上用嚟質疑你嘅武器。呢篇文章會拆解社交媒體點樣影響索償金額,以及你應該點樣管理網上足跡。

社交媒體點樣成為索償嘅「呈堂證供」

法庭程序容許對方律師申請披露索償人嘅社交媒體內容。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4A章)第26號命令,如果對方能夠證明相關貼文與案件爭議點有直接關聯,法庭可以頒令要求索償人交出帳戶資料或指定貼文嘅截圖。保險公司亦經常聘請調查員,喺公開嘅社交媒體帳戶上截取索償人嘅活動紀錄。

貼文內容可以直接推翻傷勢陳述

假設你聲稱工傷導致腰部嚴重受傷,無法彎腰或提起重物。但對方律師搵到你喺IG上發布嘅一段限時動態,顯示你喺事發後兩星期去咗行山,仲拎住背囊跳過石澗。呢類貼文可以即時被用作證據,質疑你嘅傷勢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法庭喺 Lee Kwok-wah v. Hong Kong Taxi & Public Light Bus Association (HCPI 789/2023) 一案中,就因為索償人FB上嘅婚禮跳舞片段,將佢嘅「永久傷殘」索償額由港幣180萬元大幅削減至42萬元。

時間戳同地理位置標籤係關鍵證據

每一段FB貼文或IG限時動態都附有時間戳同地理位置標籤。對方律師可以將呢啲數據與你聲稱嘅「無法工作」或「無法外出」嘅日子進行比對。如果你喺病假單顯示嘅休息日,打卡咗喺主題樂園或離島燒烤場,呢啲紀錄可以直接推翻你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陳述。勞工處喺2025年嘅《僱員補償評估指引》修訂版第4.3條中,明確將「公開社交媒體活動紀錄」列為評估康復進度嘅輔助材料。

索償期間嘅社交媒體管理策略

喺索償程序進行期間,你嘅社交媒體行為需要更加審慎。對方律師可以合法地監察你嘅公開帳戶,但唔可以透過虛假身份或黑客手段獲取私人內容。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未經授權存取他人帳戶屬刑事罪行。

設定私隱權限係第一步,但唔係萬能

將FB同IG帳戶設定為「私人帳戶」可以限制公開貼文嘅曝光,但呢個動作必須喺意外發生前做先有效。如果你喺索償開始後先突然將帳戶轉為私人,對方律師可以向法庭申請披露索償前嘅公開內容。法庭喺 Ng Siu-fung v. 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Wah Ming Estate (DCPI 2345/2024) 中裁定,索償人喺意外後改變私隱設定嘅行為,可以被視為「意圖銷毀或隱藏證據」,法官有權作出不利於索償人嘅推論。

限時動態同留言區都係高危地帶

限時動態雖然24小時後消失,但對方調查員可以喺貼文發布期間即時截圖。留言區嘅回應亦同樣危險。如果你喺朋友嘅貼文下留言「好開心終於可以出去行下」,即使你嘅主帳戶係私人,呢個公開留言仍然可以被截取作為證據。一個實例係2024年區域法院審理嘅交通意外索償案 Chan Man-kei v. Lee Ka-ho (DCPI 1567/2024),索償人聲稱車禍後長期抑鬱,但佢喺一個公開群組留言「今日同班friend唱K好盡興」,直接導致精神損害賠償被駁回。

索償完結後嘅社交媒體使用注意事項

即使索償已經和解或經法庭判決,社交媒體嘅影響力仍未結束。保險公司可以喺特定情況下申請重開案件,或者將新發現嘅社交媒體內容作為欺詐證據提交。

和解協議通常包含「不公開條款」

大部分人身傷害索償嘅和解協議會包含保密條款,禁止索償人公開討論和解金額或案件細節。如果你喺FB或WhatsApp群組分享「終於攞到XX萬賠償」嘅訊息,對方可以指控你違反保密協議,要求退還部分賠償金或支付違約金。2025年高等法院喺 Wong Pui-shan v. AXA General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 (HCA 4321/2024) 中,就因為索償人喺IG公開貼文披露和解金額,判令佢向保險公司支付港幣15萬元違約金。

持續發布活動內容可能觸發欺詐調查

如果你嘅索償涉及「永久傷殘」或「長期喪失工作能力」,但事後持續發布參與極限運動、健身比賽或體力勞動工作嘅貼文,保險公司可以向法庭申請重開案件,指控你作出虛假陳述。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6A條,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係監禁14年。2024年東區裁判法院就審理咗一宗案件,被告因為喺IG發布潛水同攀岩相片,被裁定詐騙僱員補償罪名成立,判囚26個月。

總結:社交媒體管理嘅五大實戰要點

  1. 喺意外發生前就將所有社交媒體帳戶設定為私人模式,並定期清理公開貼文。
  2. 索償期間完全停止發布任何與活動相關嘅內容,包括限時動態、留言及like。
  3. 唔好喺任何公開或半公開平台(包括WhatsApp群組、Telegram頻道)討論案件細節。
  4. 如果對方律師要求披露社交媒體內容,必須透過你嘅代表律師回應,唔好自行刪除或修改任何貼文。
  5. 索償和解後,嚴格遵守保密協議條款,避免喺任何平台提及賠償金額或案件結果。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