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 2026-03-12
冇錢請律師點算?「不成功不收費」安排詳解
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設有入息審查門檻,並非所有受傷索償人都符合資格。根據法律援助署2024年度的統計數字,申請民事法律支援的財務資格限額為全年可動用收入不超過HK$420,420,而可動用資產則不超過HK$472,000。對於許多因工傷或交通意外而失去收入、積蓄耗盡的基層市民而言,這個門檻可能仍然難以跨越。與此同時,坊間律師事務所推出的「不成功不收費」(Conditional Fee Agreement, CFA)安排,近年成為填補法律援助空白的主要渠道。這類安排的條款差異極大,收費結構、成功費計算方式、以及中途解約的後果,往往在索償人簽約時未被充分解釋。本文將拆解這類安排的實際運作機制、法律框架下的限制,以及索償人必須注意的風險點。
「不成功不收費」的實際運作模式
「不成功不收費」並非香港法例規定的法定收費模式,而是律師行與客戶之間的合約安排。這類安排的共通點是:律師在案件勝訴或達成和解後,才從賠償金額中收取律師費;若案件敗訴,客戶無需支付律師費(但可能需要承擔對方的訟費)。
收費結構與成功費上限
根據《香港律師會專業操守指引》第5.11條的規定,律師行採用「不成功不收費」安排時,可以收取「成功費」(Success Fee),但成功費的金額不得超過案件正常律師費的100%。換句話說,如果案件正常律師費為HK$100,000,成功費最多只能收取HK$100,000,總收費上限為HK$200,000。
實際操作中,大部分律師行會收取正常律師費的25%至50%作為成功費。例如,若賠償金額為HK$1,000,000,正常律師費按時數計算為HK$150,000,成功費則為HK$37,500至HK$75,000。索償人必須注意,成功費是從賠償金額中扣除,而非由敗訴方支付。
敗訴時的訟費風險
「不成功不收費」安排只免除客戶支付自己律師費的責任,但無法免除客戶敗訴時需要支付對方訟費的風險。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52條的規定,敗訴方一般需要承擔勝訴方的訟費。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對方的訟費可能高達數十萬港元。
為應對這個風險,大多數律師行會要求客戶購買「訟費保險」(After-the-Event Insurance, ATE Insurance)。這類保險的保費通常為索償金額的2%至5%,若案件敗訴,保險公司會代客戶支付對方的訟費。索償人必須確認律師行是否已安排ATE保險,以及保費是否包含在「不成功不收費」的安排之內。
與法律援助的比較與選擇策略
法律援助與「不成功不收費」安排各有優劣,索償人應根據自身情況作出選擇。法律援助由公帑資助,收費較低,但申請門檻高、審批時間長;「不成功不收費」安排靈活性高,但費用成本較高。
法律援助的優勢與限制
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民事法律支援,在人身傷害案件中的收費標準為:若案件勝訴,法律援助署會從賠償金額中扣除HK$10,000或賠償金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作為分擔費用。這個收費遠低於坊間律師行的成功費。
然而,法律援助的入息審查門檻在2025年並未調整,仍然維持在HK$420,420的水平。對於月入超過HK$35,000的中產索償人,根本無法申請法律援助。此外,法律援助署的審批時間平均為6至8星期,對於需要緊急醫療費用的索償人而言,這個時間成本可能難以承受。
何時應該選擇「不成功不收費」
以下情況適合採用「不成功不收費」安排:
- 索償人的入息或資產超出法律援助門檻;
- 案件涉及複雜法律問題,需要指定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處理;
- 索償人需要即時委託律師,無法等待法律援助署審批;
- 案件賠償金額較高(超過HK$2,000,000),律師費佔比相對較低。
簽約前必須核實的六項條款
「不成功不收費」合約是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索償人在簽署前必須逐項核實以下條款。
第一項:成功費的計算基準
合約必須清楚列明成功費的計算方式。常見的計算基準包括:
- 按正常律師費的百分比計算(例如正常律師費的50%);
- 按賠償金額的百分比計算(例如賠償金額的10%);
- 固定金額(例如HK$100,000)。
索償人應要求律師行提供正常律師費的估算,以便計算成功費的實際金額。
第二項:中途解約的收費安排
若索償人在案件進行期間更換律師,原有律師行有權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第73A條的規定,律師行可以就已完成的工作收取合理費用。索償人必須確認合約中是否有「中途解約費」條款,以及該費用的計算方式。
第三項:和解建議的處理機制
若保險公司提出和解建議,而律師認為建議合理,但索償人堅持不接受,合約應列明這種情況下的收費安排。常見的做法是:若索償人拒絕合理和解建議,律師行有權終止「不成功不收費」安排,並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第四項:ATE保險的條款
索償人應要求律師行提供ATE保險的保單副本,核實以下內容:
- 保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 保障範圍是否包括對方的所有訟費;
- 是否有自付額(Excess);
- 索償人是否需要預先支付保費。
第五項:賠償金額的分配順序
合約應列明賠償金額的分配順序。標準安排是:
- 支付ATE保險保費;
- 支付法律援助署的分擔費用(如適用);
- 支付律師行的正常律師費;
- 支付律師行的成功費;
- 餘額歸索償人。
第六項:敗訴時的責任上限
合約應列明索償人在敗訴情況下的最大責任金額。這個金額通常包括ATE保險保費、對方的訟費(由保險支付),以及索償人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如醫療報告費用、專家證人費用)。
常見陷阱與風險管理
「不成功不收費」安排雖然為索償人提供了訴訟渠道,但亦存在多項常見陷阱,索償人必須提高警覺。
陷阱一:成功費與賠償金額掛鉤
部分律師行會將成功費與賠償金額直接掛鉤,例如收取賠償金額的20%作為成功費。這種安排對索償人極為不利,因為賠償金額越高,成功費的金額亦越高,但律師的工作量並不一定與賠償金額成正比。索償人應堅持以正常律師費為基準計算成功費。
陷阱二:隱藏的行政費用
部分合約會包含「案件管理費」、「文件處理費」、「行政費」等條款,這些費用不在「不成功不收費」的保障範圍內。索償人必須要求律師行列出所有可能產生的費用,並確認這些費用是否在敗訴時需要支付。
陷阱三:保險公司推薦的律師行
部分保險公司會向索償人推薦特定的律師行,並聲稱這些律師行提供「不成功不收費」服務。索償人必須注意,保險公司推薦的律師行可能存在利益衝突,因為律師行可能同時處理保險公司委託的案件。索償人有權選擇獨立律師行處理索償。
具體行動建議
- 在簽署「不成功不收費」合約前,要求律師行提供完整的費用估算,包括正常律師費、成功費、ATE保險保費及所有行政費用。
- 核實合約中是否有中途解約條款,並了解解約時的收費安排。
- 確認ATE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對方的訟費上限及自付額。
- 若律師行拒絕提供費用估算或合約條款不清,應考慮更換律師行。
- 保留所有與律師行的通訊記錄,包括電郵、WhatsApp訊息及會議記錄,以備日後出現爭議時使用。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