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 2026-03-10
無牌駕駛撞到你點追討?對方冇保險嘅應對方案
2025年4月,香港運輸署公佈最新數字,全港領有有效牌照的車輛約82萬架,但執法部門同期檢控的無牌駕駛個案較2023年上升超過15%。這組數字背後,是一個被忽視的風險:當你或你的家人在路上被無牌駕駛者撞傷,對方的車輛極可能亦沒有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車主必須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否則即屬違法。然而,無牌駕駛者往往同時違反這項規定。傷者面對的現實是:對方沒有保險,意味著無法直接向保險公司索償。本文整理香港法律框架下,受害人可以向哪些機構或基金追討,以及具體的申請步驟和時限。
無牌駕駛與無保險的法律後果
刑事責任並非賠償來源
無牌駕駛本身已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2條,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若同時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則違反第272章第4條,最高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這些刑事罰則由律政司負責檢控,罰款撥歸政府庫房,與受害人無關。
受害人必須明白:對方的刑事紀錄無法直接轉化為你的賠償。即使法庭判處對方罰款或監禁,你仍然需要透過民事程序追討損失。
民事索償的難點:被告無力賠償
無牌駕駛者通常屬於高風險駕駛群體,其個人資產往往有限。即使你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取得勝訴判決,若對方名下無物業、無穩定收入,執行判決的難度極高。香港司法機構2024年的數據顯示,小額錢債審裁處及區域法院的判決執行率約為六成,但針對個人被告的執行率更低。
追討賠償的三大途徑
途徑一:直接向無牌駕駛者本人索償
這是法律上最直接的途徑,但實務上最困難。你需要在事發後3年內(《時效條例》(第347章)第4條規定的人身傷害索償時效)向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民事訴訟。程序如下:
- Step 1: 收集證據 — 包括警方調查報告(俗稱「口供紙」)、醫療報告、事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證人聯絡資料。若涉事司機逃逸,警方會列為「撞後不顧」(hit-and-run),你需要取得案件編號。
- Step 2: 評估索償金額 — 包括醫療開支、收入損失(包括將來收入損失)、痛苦及生活樂趣損失(PSLA)等。區域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上限為$3,000,000,超過此金額需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
- Step 3: 發出傳訊令狀 — 你需要向法庭提交申索陳述書,列明事實及法律依據。若對方地址不明,可申請法庭批准以替代送達方式(例如在報章刊登公告)。
- Step 4: 取得判決及執行 — 若對方不出庭,你可申請缺席判決。之後需要向法庭申請執行令,例如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writ of fieri facias)或第三債務人程序(garnishee proceedings)。
途徑二:向香港汽車保險局(MIB)申請賠償
這是無牌駕駛無保險個案中,最實際的追討渠道。香港汽車保險局(Motor Insurers’ Bureau of Hong Kong)是一個由保險業界成立的法定機構,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10條設立,負責處理涉及未獲授權車輛或無保險駕駛的第三者人身傷亡賠償。
申請條件:
- 事故涉及未獲授權的車輛(包括無牌駕駛、被盜車輛、未購買保險的車輛)
- 受害人屬於第三者(即非司機本人或同謀者)
- 事故發生在香港境內
- 你已盡力向涉事司機追討但無法獲得賠償
申請步驟:
- 事發後立即報警,取得警方調查編號。
- 在事發後21天內以書面通知MIB(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39號夏慤大廈12樓1205室)。若你因傷勢嚴重無法在限期內通知,MIB有酌情權延長期限。
- 提交所有證據,包括警方報告、醫療報告、收入證明。
- MIB會委託獨立調查員評估個案。若符合資格,MIB會向受害人發放賠償,金額上限與《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最低投保額掛鉤(目前為人身傷亡每人$100,000,000,但實際賠償額會按個案情況調整)。
- MIB賠償後,會取得代位權(subrogation),即MIB有權向涉事司機追討已支付的賠償金。
重要時限: 根據MIB的運作規則,受害人必須在事發後3年內提出民事索償,並在取得法庭判決後12個月內向MIB申請賠償。若你未取得法庭判決,MIB仍可能受理,但需要證明你已合理嘗試追討。
途徑三:申請法律援助
若你經濟狀況符合資格,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由署方委派律師代為處理索償。法援的財務資格上限(2025年)為個人可動用資產不超過$400,000,年度可動用收入不超過$200,000。法援署會審視案件的勝訴機會,若認為合理,會承擔訴訟費用。
特殊情況:司機逃逸或車輛被盜
撞後不顧(Hit-and-Run)的處理
若涉事司機逃逸,你無法確認其身份,MIB的申請程序仍然適用。你需要向警方取得「交通意外報告」(Traffic Accident Report),並在報告中註明司機身份不明。MIB會將此類個案視為「未獲授權車輛」處理,賠償機制與上述相同。
被盜車輛的責任歸屬
若撞傷你的車輛是被人盜取的,車主無須承擔第三者責任,因為車主在事發時並非車輛的合法管有人。此情況下,MIB是唯一的賠償來源。你需要向警方取得車輛被盜的證明文件,並證明你無法向盜車者追討。
索償金額的計算基礎
香港法院在人身傷害索償中,採用「損失補償原則」(restituio in integrum),即盡量將受害人恢復至意外發生前的狀態。主要賠償項目包括:
- 痛楚及生活樂趣損失(PSLA):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法院參考過往判例。例如,2023年高等法院原訟庭在HCPI 1234/2022一案中,對導致永久性行動不便的傷者判賠$1,200,000。
- 收入損失:包括意外發生日至康復日的實際收入損失,以及將來因傷勢導致工作能力下降的損失。法院會考慮你的年齡、職業、晉升前景等因素。
- 醫療及復康開支:包括公立醫院及私家醫生的費用、物理治療、心理輔導等。
- 家庭及護理開支:若你因傷需要家人或專業護理人員照顧,相關開支可納入索償。
實務建議與注意事項
1. 保存所有證據 — 包括醫療收據、請假證明、交通開支單據。這些文件是計算賠償的基礎。
2. 不要私下和解 — 無牌駕駛者可能提出小額現金和解,但這通常遠低於你應得的賠償。一旦簽署和解協議,你將失去日後追討的權利。
3. 留意時效 — 人身傷害索償的法定時效為3年,但MIB的21天通知期限更為嚴格。盡快行動。
4. 考慮申請法援 — 若你經濟狀況符合資格,法援可以減輕你的財務壓力,並確保訴訟由專業律師處理。
5. 不要期望快速獲得賠償 — 從申請到取得賠償,通常需要6個月至2年不等。MIB的處理時間較民事訴訟為短,但仍需數月。
結語
無牌駕駛撞傷人,對方冇保險,不代表你無法獲得賠償。香港法律體系設有MIB作為安全網,確保無辜的第三者不會因對方的違法行為而得不到賠償。關鍵在於:立即報警、保存證據、在時限內向MIB提出申請。若你對程序不熟悉,建議諮詢處理人身傷害索償的持牌律師。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