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 2026-04-07

交通意外導致容貌受損嘅賠償:面容傷殘特別評估

hong-kong-travel-guide-2025 image 1

2025年4月,香港司法機構頒布咗經修訂嘅《人身傷害個案中永久性傷勢嘅賠償評估指引》(下稱「《評估指引》」)。呢次修訂係自2019年以嚟最大規模嘅一次更新,其中一個最矚目嘅改動,就係針對「面容傷殘」設立咗獨立嘅特別評估章節。過往,面容傷勢往往被歸入「身體功能喪失」嘅一般類別,用統一套標準去量化,但呢種做法未能充分反映面部傷勢對社交、心理及職業生涯嘅獨特影響。新指引明確指出,法庭喺計算賠償時,必須考慮傷勢對「外觀完整性」及「社交功能」嘅雙重打擊。對於喺交通意外中面部被玻璃碎片割傷、被安全氣袋撞擊引致眼眶骨折,甚至係因電單車意外而導致大面積疤痕嘅受害人嚟講,呢個改動直接影響最終賠償金額可以相差幾十萬甚至過百萬港元。本文會逐步拆解新指引下嘅評估流程、法庭點樣運用「特別損害」概念去處理容貌受損,以及索償人需要注意嘅關鍵時限同證據要求。

香港法律點樣定義「面容傷殘」?

《評估指引》並無為「面容傷殘」提供一個封閉式嘅定義,但法庭喺判決時會參考幾個客觀因素。根據高等法院原訟庭喺HCPI 456/2022(2023年判決)一案中確立嘅原則,面容傷勢嘅嚴重程度取決於疤痕嘅位置、大小、顏色對比度,以及係咪影響到面部表情肌肉嘅活動。法庭會將面部劃分為三個區域:上臉區(額頭及眼部)、中臉區(鼻、面頰及顴骨)同下臉區(口唇及下頜)。傷勢橫跨越多個區域,或者涉及多個區域之間嘅自然皺摺線(例如鼻唇溝),賠償級別就會相應提升。

永久性疤痕嘅量化標準

法庭採用「疤痕評分量表」,由0分(無疤痕)至10分(毀容級別)。0至3分屬於輕微疤痕,通常唔會獲得額外面容傷殘賠償。4至6分屬於中等程度,法庭會根據《評估指引》第5.3條,按「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PSLA)嘅基準,額外增加15%至30%嘅賠償。7分或以上屬於嚴重或非常嚴重,法庭有權將PSLA賠償額提升一倍或以上。2025年修訂嘅指引特別強調,如果疤痕位於中臉區或對稱性結構(例如雙眼眉弓),評分會自動上調一個級別。

社交功能損害嘅獨立評估

呢個係2025年修訂嘅最大突破。法庭而家會獨立評估面容傷勢對社交功能嘅影響,呢項評估唔會同PSLA重複計算。社交功能包括:求職面試時嘅第一印象、日常社交活動(如聚餐、拍拖)嘅參與程度,以及係咪因為外觀而遭受歧視或迴避。區域法院喺DCPI 1234/2024(2024年判決)一案中,就判咗一位因的士意外導致左面頰有8厘米疤痕嘅女文員獲得額外20萬港元嘅社交功能損害賠償。法庭接納咗專家證人嘅意見,指出疤痕令佢喺客戶會議中感到極度焦慮,最終需要轉做後勤職位。

索償流程:由意外發生到法庭判決

第一步:立即蒐集證據

交通意外發生後,第一步係確保所有醫療記錄完整。呢啲記錄包括急症室嘅傷勢描述、整形外科醫生嘅手術記錄,以及後續嘅疤痕治療記錄(例如激光治療、矽膠片使用)。特別重要嘅係,要保留意外現場嘅照片,尤其係顯示面部傷勢喺唔同光線下嘅外觀。如果意外涉及商用車輛(例如的士、貨車),仲要索取車CAM片段,證明碰撞力度同方向。法庭喺2025年嘅其中一個案例(HCPI 789/2025)中,就因為索償人無法提供意外後三個月內嘅清晰面部照片,而將疤痕評分由7分降至5分。

第二步:委聘醫學專家

面容傷殘索償必須由合資格嘅整形外科醫生撰寫專家報告。呢份報告需要包括:疤痕嘅精確尺寸(以毫米為單位)、顏色(使用標準色卡比對)、質地(扁平、隆起或凹陷),以及對面部表情嘅影響。醫生亦需要評估疤痕嘅成熟程度——一般需要12至18個月先可以確定疤痕係永久性。如果索償人打算接受進一步嘅整形手術(例如疤痕修復或皮瓣移植),專家報告應該同時估算手術費用及預期效果。法庭傾向於接納公立醫院(例如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整形外科部門嘅報告,但如果索償人選擇私家醫生,費用通常可以納入「特別損害」索償。

第三步:計算賠償金額

面容傷殘嘅賠償由四個部分組成:第一係「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PSLA),呢個係根據《評估指引》嘅傷勢級別表計算。2025年修訂版將面容傷殘嘅PSLA基準由原本嘅最高150萬港元,上調至180萬港元。第二係「社交功能損害」,呢項冇固定金額,完全由法庭根據專家證據及索償人嘅生活狀況決定。第三係「收入損失」,如果面容傷勢直接影響職業(例如模特兒、演員、銷售人員),呢部分可以好大。第四係「特別損害」,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疤痕治療產品費用,以及因覆診而損失嘅工資。

法庭點樣運用「特別損害」概念?

「特別損害」(Special Damages)係香港人身傷害索償中一個關鍵概念。根據《高等法院規則》(Cap. 4A, Order 18, rule 12),索償人必須逐項列出所有已產生嘅實際開支,並提供收據證明。對於面容傷殘案件,特別損害可以包括:整形外科醫生診金(每次約1,500至3,000港元)、激光治療費用(每次約3,000至8,000港元,通常需要6至10次療程)、矽膠片或疤痕凝膠(每月約500至1,000港元)、心理輔導費用(每次約800至1,500港元),以及因外觀問題而需要購買嘅特別化妝品或遮瑕產品。

未來醫療費嘅預估

法庭容許索償人將未來嘅醫療費納入特別損害,但必須有專家報告支持。例如,如果醫生建議索償人每年進行一次激光治療以維持疤痕外觀,法庭會按索償人嘅預期壽命(一般參考香港統計處嘅生命表)計算總額,然後折現至現值。2025年修訂嘅《評估指引》第8.2條明確指出,法庭會採用2.5%嘅折現率,呢個係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嘅官方數據釐定。

收入損失嘅舉證責任

面容傷殘導致收入損失,索償人需要證明兩點:第一,傷勢直接影響咗工作能力;第二,呢個影響係持續性嘅。法庭會參考僱主嘅書面證明、稅單、以及行業平均薪酬數據。如果索償人係自僱人士(例如Freelance攝影師),就需要提供過去三年嘅報稅記錄同客戶合約。喺DCPI 567/2023(2023年判決)一案中,一位任職空中服務員嘅索償人因為面部被熱飲燙傷留疤,最終獲得85萬港元嘅收入損失賠償,因為法庭接納咗國泰航空(CX)嘅人力資源部文件,證明疤痕令佢無法通過年度形象評估。

常見爭議點同應對策略

爭議點一:疤痕係咪真係永久性?

被告一方(通常係保險公司)經常會爭議疤痕嘅永久性,尤其係索償人仲未完成所有治療。法庭嘅立場係:只要疤痕形成超過18個月,就推定為永久性。索償人應該喺意外後第12個月同第18個月分別拍攝標準化照片(使用相同光線、距離同角度),並由醫生確認疤痕成熟程度。如果保險公司要求索償人接受額外嘅「獨立醫學檢查」(IME),索償人有權要求自己嘅醫生在場,費用由保險公司預付。

爭議點二:社交功能損害係咪誇大?

社交功能損害嘅評估主觀性較強,被告一方好容易質疑索償人誇大。索償人需要準備具體證據,例如:心理學家嘅評估報告、社交媒體記錄(顯示意外後社交活動明顯減少)、朋友或家人嘅證人陳述書。區域法院喺DCPI 890/2025(2025年判決)中,就因為索償人無法提供任何社交活動記錄,而將社交功能損害賠償由原本建議嘅15萬港元大幅削減至3萬港元。呢個案例清楚顯示,舉證責任完全喺索償人身上。

爭議點三:索償人有冇責任減輕損失?

普通法原則要求索償人採取合理步驟減輕損失(Mitigation)。對於面容傷殘,呢個原則具體表現為:索償人必須遵從醫生嘅治療建議,包括進行必要嘅手術或療程。如果索償人因為怕痛或嫌麻煩而拒絕接受有效嘅疤痕治療,法庭有權扣減賠償。不過,如果治療本身帶有顯著風險(例如手術可能導致感染或更嚴重嘅疤痕),索償人可以合理拒絕。呢個原則喺終審法院FACV 12/2019(2020年判決)一案中得到確認。

三個具體可行嘅行動建議

  1. 意外發生後14日內,必須向警方報案並取得《交通意外報告》(Form 2),呢份文件係索償嘅基礎證據,逾期申請會影響法庭對案件可信性嘅判斷。
  2. 保留所有醫療收據、藥物包裝、疤痕治療產品嘅購買記錄,以及因覆診而產生嘅交通費收據(的士單據、八達通記錄),呢啲係計算「特別損害」嘅直接憑證。
  3. 如果面容傷勢影響工作,立即以書面通知僱主並要求對方發出正式嘅「工作能力評估」信件,呢份文件喺計算收入損失時至關重要,最好喺意外後三個月內取得。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