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 2026-04-13
結構性賠償方案點樣運作?定期付款嘅好處同風險
2025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喺一宗標的賠償額超過800萬港元嘅嚴重工傷案件(CACV 123/2024)中,頒下判詞,明確指出原審法官未有充分考慮採用結構性賠償方案(Structured Settlement)嘅可能性。呢個判決,標誌住香港人身傷害索償制度嘅一個重要轉捩點。一直以來,香港法院喺判給人身傷害賠償時,幾乎一律採用一筆過賠償金(Lump Sum)嘅方式。但隨住醫學進步,傷者嘅預期壽命延長,以及通脹同投資市場嘅波動,一筆過賠償金嘅管理風險同潛在不足,愈來愈受到法律界同保險業界嘅關注。結構性賠償方案,作為一種定期付款嘅替代模式,喺英國、澳洲同加拿大已經實行多年,而家終於喺香港獲得司法層面嘅明確背書。對於受傷當事人同家屬嚟講,了解呢種方案嘅運作機制、好處同風險,唔再係一個學術問題,而係直接影響到佢哋未來幾十年生活質素嘅現實抉擇。
結構性賠償方案嘅基本運作模式
結構性賠償方案嘅核心,係將傳統嘅一筆過賠償金,轉化為一系列按協議條款定期支付嘅款項。呢個做法嘅法律基礎,源於《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73A條,該條文賦予法院權力,喺判給損害賠償時,可以下令以定期付款(Periodical Payments)嘅方式支付。
點樣由一筆過變成定期付款?
法院或雙方協議嘅結構性賠償方案,通常涉及三個主要角色:傷者(受款人)、被告或其保險公司(付款方)、以及一間人壽保險公司(年金提供者)。
- 第一步:計算賠償總額:雙方律師會同精算師合作,首先計算出若採用一筆過賠償方式,傷者應得嘅總賠償額。呢個金額會涵蓋未來嘅護理費用、收入損失、痛楚補償等。
- 第二步:購買年金:被告或其保險公司唔會直接將呢筆錢交俾傷者。取而代之,佢哋會用呢筆資金,向一間獲授權嘅人壽保險公司,購買一份年金(Annuity)。
- 第三步:定期支付:呢份年金會按照協議條款,例如每月或每年,向傷者支付一個固定或按通脹調整嘅金額。呢啲付款係免稅嘅,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俾傷者,確保資金來源穩定。
年金合約嘅法律性質
呢份年金合約係整個結構性賠償方案嘅核心文件。佢嘅法律性質係一份保險合約,受《保險業條例》(第41章)規管。
- 不可撤銷同轉讓:為咗保障傷者,呢份年金合約通常係不可撤銷(Irrevocable)同不可轉讓(Non-assignable)嘅。呢個設計確保咗傷者唔會因為一時衝動或受壓,而將未來嘅收入來源賣斷。
- 付款條款嘅靈活性:付款條款可以高度定制,例如:
- 基本生活費:每月固定支付一筆金額,用於日常生活開支。
- 階段性付款:喺特定時間點支付較大筆金額,例如每五年支付一筆款項用於更換輪椅或進行家居改裝。
- 通脹掛鈎:付款金額可以同香港嘅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掛鈎,以抵銷通脹影響。
- 保障條款:可以設定保證付款年期(例如保證支付20年),即使傷者不幸提早離世,剩餘年期嘅款項會支付俾其遺產受益人。
結構性賠償方案嘅主要好處
對受傷當事人同家屬嚟講,結構性賠償方案提供咗幾個一筆過賠償金無法比擬嘅核心優勢。
財務管理風險大幅降低
呢個係結構性賠償方案最顯著嘅好處。一筆過獲得巨額賠償金,對好多傷者同家屬嚟講,係一個巨大嘅財務管理挑戰。
- 避免投資失誤:傷者可能因為缺乏投資知識,將賠償金投入高風險項目,例如股票或未經證實嘅商業計劃,導致血本無歸。結構性賠償方案將投資管理責任交俾專業嘅保險公司,傷者無需擔心市場波動。
- 防止被騙或濫用:一筆過賠償金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嘅目標,亦可能被家人或朋友以各種理由索借,最終耗盡。定期付款模式大大減低呢種風險,確保資金用於傷者嘅長期護理同生活需要。
- 保障長期護理:對於需要終身護理嘅嚴重傷者,例如脊髓損傷或嚴重腦創傷患者,定期付款可以確保護理費用有穩定嘅現金流,唔會因為一筆過賠償金用盡而中斷。
稅務優惠同遺產規劃
根據香港嘅稅務條例,從結構性賠償方案中收取嘅定期付款,係完全免稅嘅。
- 免稅現金流:傷者收取嘅每一分錢都係淨收入,唔需要繳納任何利得稅或薪俸稅。呢點同投資收入或銀行利息需要課稅,形成鮮明對比。
- 遺產規劃工具:正如前述,結構性賠償方案可以包含保證付款年期條款。呢個設計令到方案唔單止保障傷者本人,亦能為其家人提供財務保障。即使傷者離世,剩餘未支付嘅款項會成為其遺產一部分,按遺囑或《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分配。
減輕訴訟壓力同促進和解
結構性賠償方案提供咗一個誘因,鼓勵雙方及早達成和解,避免漫長同昂貴嘅訴訟。
- 降低被告方風險:對保險公司嚟講,結構性賠償方案將賠償責任轉移俾人壽保險公司,鎖定咗未來嘅賠償成本,避免咗因傷者預期壽命延長或通脹超出預期而導致賠償額上升嘅風險。
- 促成和解:呢種風險轉移機制,令保險公司更願意提出一個合理嘅和解金額,因為佢哋知道未來嘅付款責任係確定嘅。對傷者嚟講,獲得一個有保障嘅長期收入來源,往往比冒險進行訴訟去爭取一個不確定嘅一筆過賠償金,更具吸引力。
結構性賠償方案嘅風險同潛在缺點
結構性賠償方案並非完美無瑕,傷者同家屬喺考慮採用之前,必須充分了解其潛在風險。
失去資金靈活性
呢個係結構性賠償方案最常被提出嘅批評。
- 無法應付突發大額開支:一旦簽訂協議,傷者嘅現金流就被鎖定喺定期付款嘅框架內。如果出現突發嘅大額醫療開支,例如需要前往海外進行實驗性治療,或者家人遇到緊急財務困難,傷者可能無法即時獲得一筆過嘅資金應急。
- 無法轉換投資策略:如果市場出現極端情況,例如長期高通脹,雖然通脹掛鈎條款可以提供一定保護,但傷者無法主動調整投資組合去捕捉市場機會,或者轉換到回報更高嘅資產類別。佢嘅回報率完全取決於當初購買年金時鎖定嘅利率。
保險公司違約風險
結構性賠償方案嘅穩定性,完全建基於提供年金嘅保險公司嘅財務健康狀況。
- 保險公司倒閉風險:雖然香港嘅保險業監管局對保險公司有嚴格嘅監管同資本要求,但極端情況下,保險公司仍然有可能出現財困甚至倒閉。一旦發生呢種情況,傷者嘅定期付款可能會中斷或大幅減少。
- 保障機制嘅局限性:香港嘅保險業賠償基金(Insurance Compensation Fund)為投保人提供一定保障。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若保險公司無力償債,該基金會向每份保單提供最高80萬港元或應得賠償額嘅80%(以較低者為準)嘅賠償。但對於結構性賠償方案嚟講,總賠償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港元,呢個保障上限可能遠遠不足以彌補傷者嘅損失。
- 案例參考:雖然香港未有保險公司因結構性賠償方案違約嘅案例,但參考英國嘅經驗,2001年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事件,導致大量年金持有人嘅收入減少,就係一個警號。
通脹風險同購買力下降
即使有通脹掛鈎條款,結構性賠償方案嘅長期購買力仍然存在風險。
- CPI未必反映實際開支:香港嘅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係一個整體物價指標,但傷者嘅開支結構同一般消費者好唔同。例如,嚴重傷者嘅護理費用、醫療用品開支,其升幅可能遠超整體CPI。如果付款金額只係掛鈎CPI,傷者嘅實際購買力可能會隨時間下降。
- 固定利率年金嘅風險:如果傷者選擇咗一個固定利率嘅年金(即每年付款金額固定不變),喺高通脹環境下,佢嘅實際收入會不斷縮水。例如,一個每年支付30萬港元嘅固定年金,喺每年3%通脹率下,20年後嘅實際購買力只相當於而家大約16.6萬港元。
行動清單:考慮結構性賠償方案嘅關鍵步驟
結構性賠償方案係一個強大但複雜嘅工具,唔適合所有情況。以下係幾個具體可行嘅步驟,幫助受傷當事人同家屬作出明智決定。
- 要求精算師報告:喺任何和解談判或法庭程序之前,要求對方或自己聘請一位獨立精算師,準備一份詳細嘅未來護理費用同收入損失現金流分析報告,作為評估結構性賠償方案是否合適嘅基礎。
- 比較年金報價:要求被告方嘅保險公司提供至少兩間唔同人壽保險公司嘅年金報價,並仔細比較付款條款、通脹掛鈎機制同保證年期。
- 評估保險公司信貸評級:查閱提供年金嘅保險公司嘅國際信貸評級(例如穆迪、標普或惠譽嘅評級)。選擇信貸評級至少達到A級或以上嘅保險公司,以降低違約風險。
- 加入靈活性條款:喺協商結構性賠償方案時,嘗試加入一個「突發開支條款」,容許傷者喺特定情況下(例如預約海外手術),可以從未來嘅付款中預先提取一筆合理金額。
- 保留部分一筆過賠償:考慮採用混合模式,即一部分賠償額以一筆過形式支付,用於應付即時需要(如清還債務、家居改裝),其餘部分則採用結構性賠償方案,以確保長期穩定收入。
本文不構成法律建議。涉及個人案件請諮詢持牌律師。